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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spi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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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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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smt
因為需要名份,不然何需結婚,做愛、生小孩就夠了,證書有何意義?

只有自己認為自己主權獨立沒用的,我們需要別人的同意,目前世界各國以「一個中國」為原則,不承認台灣主權獨立,但如果台灣以台灣國的名義,就沒有「一個中國」的問題,管他半個還是根號2個中國,都和台灣國無關。

且根據聯合國憲章中的自決權,只要公投通過獨立,那就具有效用,聯合國沒有理由可拒絕台灣國加入。


問題KMT不給辦獨立公投, 一直恐嚇人民獨立會引發戰爭

台灣地區被中華民國長期佔領超過50年,期間如果沒有向聯合國聲明異議...
根據國際法,中華民國可以聲稱擁有台澎的主權

但很多人都沒有注意到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大會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不可或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代表為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立即把蔣介石代表,從他們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機構內所非法佔有的席位上趕出去。」

1971年10月25日,議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收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華民國的代表權之外,還取得了中華民國的國號、會籍、國家主權、財產所有權等。

時任外交部次長的楊西崑就建議改為「中華台灣共和國」Chinese Repubic of Taiwan,可是蔣介石不敢(不想當分裂中國的罪人)。於是和美國談條件,央請第七艦隊保護,由台灣人繳稅付保護費(臺灣關係法)

不懂這段歷史的同胞,只會抱怨為何要向美國繳交保護費

讀理工的就是這樣,窮得只剩"錢"
舊 2015-04-21, 10:09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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