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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EAC212
施工一定有相當的風險,所以也才會有工安相關規定,
而未施工完成就開放通車的決定絕對是對工安最大的抵觸。
但所謂的決策者就是這麼屌.....
責任檢討一定是找人背罪,
一定不是自己有錯....

目前究責是以實際決定施工方式的現場人員為主,看來營造廠專任工程人員沒事,風險比想像中低。
遠揚人員是交管方面的責任,工程則是中鋼構負全責。

交保的有中鋼構工務所所長(80萬)、工程師(60萬)、工地主任(50萬)、勞安(10萬),遠揚工程師(30萬)、工地主任(30萬)、吊車駕駛(10萬)。

勞安平常人微言輕,收一點微薄的證照費,出事還是要負責,這種證照不要也罷...
舊 2015-04-13, 04:48 PM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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