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orakim
話說汰除 有"馬上"這件事?
當兵時有個中校被記兩大過,至少到我退伍前他都過得好好的(應該有半年以上吧)


"達"汰除標準
並沒條文規定一定要汰除

話說記過這種行政處分差不多就是關起門來家務事的意思,就算在民間企業也是一樣,要你黑轉紅紅轉黑都是看上面的意思
只要沒有牽扯到坐牢罰款這些,就都可以玩假的,薪水跟終生俸照領,你記我三十支大過也無所謂,尊嚴、榮譽,能吃嗎
舊 2015-04-08, 09:07 PM #8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61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