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柯政猛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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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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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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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mwc
而且資格限制很嚴格

1.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2.家庭年收入低於40分位點(103年度為119萬元)。
3.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103年度為5萬1779元)。
4.本人、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目前無承租國宅、公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最貴的一間一個月 24500,但家庭收入不能超過 119 萬,個人收入不能抽過 5.18萬/月,所以單薪家庭不能租,雙薪家庭其中一人收入太多也不能租,那這種比較貴的要租誰啊

看起來這租不出去的
單身貴族還比較有可能會花這麼高比例的費用在房租上

我以為所謂社會住宅應該會從低開始....從高開始喊這是很生意人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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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5-04-08, 09:52 AM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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