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rcgd
以前在當兵時就遇過,說啥「男女體測合格標準一樣是性別歧視」,
這到底是啥邏輯?測驗合格標準不一樣才是性別歧視吧!!!
不知道是從何時開始,只要用男性標準來評估女性就屬於性別歧視,
到底是我誤會了「平等」一詞的意義,還是女人把這當作一種角色威能,
來徹底發揮公主病的症狀?
老實說,我認為很多女人的工作能力被瞧不起,就是因為女權團體、
女性至上主義者的蠻橫亂搞所造成的,不同人之間能力本來就有所差異,
更不用說加上性別因素了。使用相同標準來評判以及篩選出在女性之中,
真正適合那些工作的女人才是正途,而不是大張所謂男女平等的大旗幟,
用某種男女雇用數量比例的限制,硬要塞不適合那些工作的女人進去做,
最後佔了缺卻又無法達成工作內容,反而造成男性同袍工作量額外增加,
甚至產生許多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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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女性性別歧視完全取決於女性自身的感受,
沒有所謂的標準,
今天你把體能標準用男性的作為基準來評量,
她們會高喊性別歧視,
當你把標準降低後,
"說出"因為是女性,
所以只要這樣子就行了,
他們也照樣喊性別歧視,
簡單來說,
對台灣女性而言,
你要讓她們感覺她們的標準跟男性是一樣,
但是實際上卻是低一大截,
打個比方就像是你必須讓身高160(女)跟180(男)的兩個人站直後,
看起來身高是相同的,
在這樣的條件下她們才不會覺得有性別歧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