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
第159條 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故意的??

誰去CALL 一下檢察官 傳喚一下


之前就有Pub或是慶生旅館開趴變裝秀....穿軍服警察制服...故意把人家被抓回警局......

結果後來大家就只好變成穿公安或是解放軍制服..........那是要改用哪一條抓??? 叛國間諜罪嗎???
舊 2015-04-04, 08:02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aaa8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