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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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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情,想請教大家
事情發生在去年6月底
家人騎機車(沒超速)
經過一個沒號誌的├路口
對方從巷子裡騎車衝出
家人反應不及就撞上了
整個過程有監視器影片
對方為肇事主因 (支線道未讓幹線道先行)
我方為次因 (行經路口未減速)
家人右臉顏面骨折、右眼出血角膜破損
右臉開刀打鋼釘,住院+在家休養約1個月,3個月不能咀嚼只能吃流質,
到現在還是不能吃硬的,而且右臉神經有受傷,平時有痠麻感,
咀嚼時有時會痛,天氣變化時右臉骨頭會痠(這些應該算後遺症吧?)
醫生說要觀察至少2年,不確定能不能恢復
右眼有3個月的時間看不清楚,生活跟工作都有影響到,還好目前大致恢復
我方車損+醫藥費+勞動損失約5萬多
對方自稱有受傷,但是沒有任何單據/醫療紀錄,也沒有修車單據
因為刑事追訴期只有6個月,所以已經提告了
目前在調解階段
想請教求償金額該提多少較恰當?受傷的狀況能不能申請身心障礙?
先在這邊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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