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引用:
作者水藍色
記者的用語,我的理解是:除了這些狀況以外
就是"遺失、遭竊","泡水、螢幕破裂" 這些他們不修不保固
有包含的話就不用特地強調了

簡單講就是高成本的,他們不修不保固....

我們的國文似乎讀的不一樣的樣子...
它明明就是說"若遇泡水、螢幕破裂等意外,不限次數免費修"
只不過它下面還有個但書
"產品使用人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壞、及產品損壞造成的其他人身或財物損失,均不在本專案的保障範圍內。"
是不是故意弄壞就是它們說的算了
只要它一口咬定說你是故意的, 不管你是哪裡壞, 那它連一次也不用幫你修.
 
舊 2015-04-01, 03:19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k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