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yntech11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
曾任憲兵司令部計劃處長的上校伍衛民(52歲),2009年8月遭立委黃偉哲踢爆性騷擾女軍官,黯然辦理退伍,5年前竟以派遣方式到勞委會(現勞動部)就業輔導中心工作,去年開始,他又以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總會的派遣人員名義,繼續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擔任特定對象及學員輔導科的計劃督導,月薪4萬6000多元,管控124個民間團體及2億多元預算。
====


先不管怎麼退役的,
曾任"憲兵司令部計劃處長",
表示他的計劃能力,執行能力,考核能力 比一般公務員好.

他退伍後去派遣公司找工作,
這個公司因為他的能力符合這個需求,
把他派過去上班.

可以找他工作上的毛病換掉他,
就像日劇一樣,
找他領雙薪,找他性騷退役的毛病,
老實說,除了"社會觀點不佳",
也沒有可以挑剔的.

應該是他得罪了某人吧.
我看新聞中爆料者似乎年紀滿輕的.


---
像他一樣因種種理由退伍的人,
該不該領退伍金?
請各位繼續.
 
舊 2015-03-31, 09:55 A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yntech113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