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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憂森林, 遇外拍妹~[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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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憂鬱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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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02
這樣講好了
肖像權是個人的 也就是是否侵犯到肖像權應該是由當事人(也就是照片中的兩個人)或是其指定律師提出告訴
而非主招(主辦人)
2015-03-30, 11:46 PM #
37
藍色&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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