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不會現代教育的可憐爸爸
瀏覽單個文章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
老柏(第四)
問個問題,為什麼不是竊盜而是侵占????
可能是失主無法證明錢包是被偷的.....
拾得他人的財物未送交警察機關招領而據為己有的行為就是侵占.
2015-03-26, 04:39 PM #
32
操級廢員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操級廢員
查詢操級廢員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操級廢員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