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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zombie
個人以為,安樂死的當事人有意願是先決條件。

當事人沒意願,或是無法表達意願,有誤殺的疑慮。

至於該如何解決,總覺得政府在解決這種實質問題上,努力不夠。在建蚊子館、放煙火方面,努力過多。

政府養,當然是好方式,只是這一定是無底洞。開放部分安樂死,也許是個方向。


問題是一部份會選安樂死是因為得不到資源協助, 如果有資源協助可能就不會選擇安樂死了
那就成了雞和雞蛋的問題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123935
香港一名四肢癱瘓病者鄧紹斌去信特區政府要求“安樂死”,在社會上引起巨大的關注和迴響。這名《我要安樂死》的作者、四肢癱瘓的斌仔,由於一紙成名, 引社會的關注, 結果是社會提供更多的資源和協助給他, 包括很多人的關心和有電動輪椅代步可以四處活動(以前由於家貧, 只能24小時躺在床上)
『他說,以前覺得自己是廢人,不願接受他人關心,但家人、社會對他的關心,令他打開心窗,明白自己還有腦袋,仍可做有用的人。
現時他已不想立刻安樂死:“我還有很多想做的事,我想找尋生命的意義。』
舊 2015-03-24, 01:48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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