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比較喜歡之前網友那一尊八萬一的地獄大懶覺嗎?
鬼打牆…
你是市議員嗎?
你是捐款者嗎?
你是當事人嗎?
你是受害者嗎?
目前為止,你們看起來是加害人耶…喔…原來這是我的觀感…是的我的觀感不能等同你們的觀感…
不過每一個人的權益都一樣,每一個法人的權益都一樣…
那你上法院告了沒?什麼時候上法院?打算民國幾年幾月幾日上法院?
你要用什麼身分上法院指控慈濟呢?捐款者?當事人?受害者?
我知道你有事實呀,但你的證據是什麼?
你的具體姓名?戶藉地呢?是慈濟欠你錢還是強迫你捐錢?還是施行詐術?恐嚇威脅?
還是你想要求柯市長「獨裁」一下,下令解散慈濟嗎?
是大懶覺得罪你嗎?還是你覺得大懶覺只值八萬一?
我不知道耶…有問題可以講…可以改呀…慈濟有說不能改嗎?有不讓你爆料嗎?
而你們的指控要你拿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