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xel_K
Elite Member
 
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1. 原本就不是漂流木,引用漂流木公告不過是企圖鑽漏洞,魚目混珠,混淆視聽。

2. 本身就是執法單位,還引用舊法條,除了沒有說服力,要是這樣就能混過,
那以後老百姓上法院,新舊法條那條對自己有利就引用哪條,這樣可以嗎?
舊 2015-03-21, 01:49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xel_K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