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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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有沒有人知道這樣改善為什麼會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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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比較安全,相反的...比較不安全。
若是隔間牆都具有1小時防火時效,想當然爾...兩個逃生出入口優於一個。
而且分戶牆的規定比隔間牆嚴格,居然要打通"分戶牆"?
在我看來...這只是想要將樓頂再隔間出租的違建改成自用而已。
因此就認定屋頂違建的材料都是不合法規,所以強制要求都要合乎防火時效。
若是這樣...通常樓頂版並沒有計算載重,連隔間牆都不能有才對。
就說一個搞不清楚專業的傢伙就不要又學某前市長每個案例都來搞個"放寬條款"...
等於前面先作效果信誓旦旦說會辦會辦,後面再來幫人找漏洞開後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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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versky.
風頭過了後再把第三個使用單元回復會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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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一般正常施工法,能接的有磚牆跟輕隔間。
前者要將外層拆除,將接續斷落拆成階梯狀或凹凸狀...
後者需要一開始做的時候就要預留立柱,只要拆外板就能搞定。
但大家也都知道商業空間怎樣都能做,反正也沒有要用很久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