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晚上我沒空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
引用:
作者Sukoi
慈濟並非公法人「政府、機關」,並無義務向社會大眾說明慈濟身為法人的資金運用及流向。
資金運用及流向是屬於私人財產的處份權利「包含法人」。若捐款人認為權益受損,則當提出刑事訴訟及民事損害訴訟。
慈濟有向主管機關呈報現況或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調查之義務,而非大眾。

慈濟同時要負擔捐款的使用責任。向誰負責?向捐款人負責,而非大眾。


那請你快去把這些內容建議給慈濟
請慈濟把這些內容用新聞稿方式公告
這樣可以嗎
     
      
舊 2015-03-20, 12:49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晚上我沒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