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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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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34
引用:
作者yangtc
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結果法官判無保請回
檢察官要用詐欺,恐嚇,強制,誣告等罪法辦,恐有相當高難度
檢察官要多做點功課,不要想靠鄉民在辦案
這房東十分離譜,這樣坑房客,金額又不高,是能賺多少
還要整天吃飽跟人起紛爭,跑法院,累不累阿
我很好奇,我看新聞寫"未接房東電話沒收4個月租金、幫別人開門賠10萬元"
到底有幾個房客真的有賠這些錢?

我覺得被押被約談多少會怕
而且會出名
以後要租房一看到她就會避過
除非她再找人頭

這種契約就跟電信合約很像
簽了就算覺得不合理也沒辦法
舊 2015-03-19, 12:1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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