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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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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要讓家人知道有哪些財產,只要用張紙寫一寫就行了,這個不叫作遺囑,
因為沒交代財產分配,最後還是吵成一團。
遺囑主要是交代遺言,例如後事怎麼辦,要土葬、火葬、天葬、灑大海或是放到火星上,
再來就是有些遺憾沒作的交代給後代子孫,例如反攻大陸、世界和平。
再來才是交代有哪些財產、放在哪裡,
再來是遺產要怎麼分,除法律規定的特留分等,其他的你爽怎麼分就怎麼分,也就是可以分給我或是給慈濟都是OK的,一般都是給私生子女。
所以有私生子女一定要交代一下,不然也是上法院。
再來就是誰來執行遺囑。
寫遺屬沒有好了方式,最簡單的就是親筆書寫,所謂的親筆遺屬(自書遺囑),唯一不需公證人但一字都不能錯也一定要註明日期,好啦雖然也可以錯但是補足法律效果的修正很複雜只要有一點點不對,還是上法院吵成一團,最後就算是你都按法律規定寫好了,因為沒有公證人,也沒跟家屬講,最後沒人知道有這一個遺囑,最後還是吵架上法院。有人知道預立遺囑了就一天到晚想偷看,分得少的天天吵。
其他方式遺囑需公證人、見證人,請找年輕的,5人以上,有見證人太少死,又是在法院吵成一團。

以上有錢人適用,窮人根本不需要煩惱。
 
舊 2015-03-12, 04:15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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