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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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ow
當然您舉極端的例子我也無話可說
包公司水電搞不好會是電死人的, 要我也會拒絕.
但若是換換燈泡, 燈管, 舉手之勞 換做是我也會服務一下.
掃廁所... 就難說了. 小公司不可能另請一個人專掃廁所吧. 若我沒用到我也不想掃. 若我及其他人有用到大家輪流掃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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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您誤會我提的點了,面試的時候只要有講到需要幫忙換燈泡輪流掃廁所,我自然有權力面試當時就拒絕來這家公司上班,不是嗎?
而不是上班之後好像約定俗成一樣突然多一大堆面試沒提到卻要我做的工作.
這個我個人是完全不能接受的,特別是現在超級多老闆都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