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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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道的部份是這樣
預立遺囑的部分你總要讓家人知道你找了哪個人留了遺囑吧...
所以要留一個遺囑通知人的聯絡方式
遺囑的形式請看下面這邊
https://sites.google.com/site/jianl...ngjianlinlueshi
遺囑的構成也一些法律要件
如果吉他大不介意花錢的話
小弟這邊是有一些律師朋友可以幫忙
至於可能產生多份遺囑的問題
基本判斷方式如下:
預立遺囑可隨時變更或撤回,前後遺囑若有牴觸時,以後遺囑為主;遺囑人之行為與遺囑有抵處時,其抵處部分視為撤回;遺囑人故意破毀、塗銷或在遺囑上記明廢棄之意,遺囑視為撤回。
以上...
有錯請打我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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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品味呀...
就是用錢砸出來的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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