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价巨
您好,(因為不知道您確切的姓名,無法稱呼)
訊息的確被放到其他資料夾了,找了才看到。
因為我剛好也是聯合國氣候變遷對策小組的成員,這個小組涵蓋水利、都市規劃、水資源管理、災害、氣象等的專業人士。
有一次我去開會,也在討論對於「缺水(water shortage)」的定義及認定重點。
您所提的問題其實也是兩派的爭論,所以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地理、地質和水利工程人員傾向從環境條件認定,以台灣來講山高水急不容易讓水留住,所以有乾旱的嚴重潛勢;
水資源管理和規劃的人傾向從總量、規劃和管理面來看,以台灣的狀況來講每年2500公厘的降雨其實是世界各國非常羨慕的,但是規劃和管理失當,所以缺水是人禍。
最好的例子就是以色列,降雨比台灣少太多了,但是也不缺水。
結果就如同您現在經常看到的資料說台灣是全世界第18大缺水國,因為規劃和管理較難評估,所以前面的說法較佔優勢。
這沒有對錯,就看你支持哪個論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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