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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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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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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wdvdr
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假釋之要件):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
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
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不用特赦關 25 年可能可以出來


有人覺得一顆子彈又省錢又省事,我是覺得是便宜了這些殘忍的罪犯

你看那個鄭捷,求死得死,這種的應該要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才爽快

台灣那個綠島整理一下專門關這種重刑犯有何不可

四面環海,逃哪裡去

我是比較喜歡用taken或man on fire電影中那些方式來處理這種人啦

但是這時代要講人道,可人道也有人道整人的方式

我就給你人道慢慢在那邊磨到死

什麼法律什麼特赦,真要對付這些人都可以修的

既然可以為了政務官特別費貪污修改成不是貪污

修個法人道對待這些重刑犯不難啦,只是看執政的想不想,要不要
舊 2015-03-10, 03:2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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