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Adsmt
告訴人有堅決否認......再者法律講的是證據,沒有幫誰的問題。
就算是要求鑑定,也不是在幫誰。
並不是某人承認自己殺人就可以直接判他刑,如果證據指出他其實沒殺人,也只能判他無罪。不然找人代罪豈不超容易?相信一堆遊民都很樂意吃免費牢飯。 
|
呃.... 既然你知道法律是講求證據
被告拿本票出來說原告有簽本票 可是原告卻不提出實質證據反駁
這算那招?
難不成法官還要幫你找證據反駁對方或證明你有罪?!
原告不清楚要申請鑑定就算了
連負責此案的公訴檢察官或律師也搞不清楚狀況?
真的要怪就怪公訴檢察官或自己請律師的律師沒善盡職責
而非牽拖他人....
套句你自己講的
"並不是某人否認自己殺人就可以直接判他無罪,如果證據指出他其實有殺人,也只能判他有罪"
要不然每個人上法庭都堅決表示自己沒犯罪 你是要叫所有法官都直接採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