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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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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藤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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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1
引用:
作者Yesin Chen
我對於台灣社會近幾年形成的「仇官」或「仇視公務員」氛圍感到憂心。
我從擔任法官後期就漸漸有這種感受,好像領國家、政府薪水的就是佔了多大便宜甚至A了納稅人多少錢似的。擔任法官時,一個月至少就處理7、80件甚至上百件案件,全體法官每天每月競競業業處理多少人民紛爭,保障弱勢,發揮社會安定的功能,但只要有一兩件判決發生錯誤(有時候甚至不是錯誤,是外界誤解,例如法定刑度就是規定那麼輕(如高雄葉少爺酒駕案),或是證據就只能論輕罪(例如洪仲秋案在1895公民運動廢除軍法審判後,移到司法被輕判,這是法律專業界本來就預見的結果,但整個政府被「公民運動」(不少號稱人權律師還加入領導咧)牽著鼻子走,還說是公民運動典範,然後換來普通法院輕判的結果,真是鬧劇爛戲一場,真不知從何說起......),再來罵「恐龍法官」。法官是人不是神,我承認有時候真的會誤判、錯判,但絕不是多數,更非常態,但當媒體及多數國民把我國司法體系塑造成這種形象時,法律人何必堅守「司法官」崗位呢?最近幾年頻頻看到司法官學長、同學、學弟妹辭職出來當律師,一方面祝福他們,一方面也為司法界也感到惋惜,更敬佩在這惡劣環境還願意堅守崗位的學長同學們。
來到行政機關,不用說了,「官不聊生」只是稍稍形容現在公部門施政的困難。以我及同仁為例,要應付勞團、工會、媒體、民意代表各式各樣的問題及壓力,下班及假日也要接各式各樣的電話,跑各式各樣的行程,我不敢說很艱辛,但絕非容易。一位已經離職的前同事,現在在民間企業發揮長才,生意做到國外,媒體許多正面報導,最近與他聯絡,他非常感慨:「以前在公部門領微薄的待遇,為社會大眾謀福利,結果被批評是米蟲、佔納稅人便宜。現在我到民間企業,領好幾倍的薪水待遇,做的是自己想做的且只利益自己的事,賺的錢是為自己賺,結果你們反倒說我是台灣之光?」
這幾年來在公部門深深體會,只有正直願意堅守法治的公務員才能保障無錢無權無勢的民眾,有錢有權有勢的人根本不受影響。我十分憂心這樣的惡性循環,但短期看不到解方,只能向上帝禱告了!


無良老闆表示: 還好沒人罵我
舊 2015-02-12, 03:22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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