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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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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色&憂鬱
台灣幾乎所有主官 主管 都是責任制
他傳line的對象也是高階主管

假設凌晨三點發生921等級的大地震
假設市長說 還沒到上班時間阿 即使我市長坐鎮救災指揮中心 可是其他高階主管要八點才上班

請問你會怎麼想?


民間企業到事業主管級以上就適用責任制了(前提是事先經勞工局核准並給予加班費)

當到市長、各局處首長、最高主管...若還跟人家爭是不是責任制,這個人完全不適任吧
舊 2015-02-11, 12:17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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