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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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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d61s
這串怎麼沒有人說:
「領薪水的要挺領薪水的」
「自己過得慘就追殺公務員出氣」
這樣都不歡樂啦


公務員考上分發時就已決定在哪上班
不滿意的話可以重新再考一次
所以我覺得沒理由額外申請交通費
舊 2015-02-11, 11:37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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