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酢醬麵
大人之間同意,小孩可沒同意.

經營之神過世後,那個從小丟給別人養的第N房就來鬧家產了.


這宗認親案的重點在那被人家養的N房子女是否有"被收養",

以及王老先生有無"扶養"等各項要件.
 
舊 2015-02-10, 06:28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操級廢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