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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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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為自然關係,互相負有親權與扶養義務

非婚生子女若有經過收繼程序,相關權利義務同婚生子女

那麼當被收繼之後,原父母是否有任何法律上的權利義務?

這時候是沒有的,但不表示親權與扶養義務被剝奪,而是被凍結

換句話說,若有一天,凍結親權的理由消滅,且未再重新安置或收繼

則親權與扶養義務會重新出現,而且此二者權利義務不得拋棄。

如果不太理解可以PM問我...
舊 2015-02-10, 05:3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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