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29112027
高院有沒有權我不知道,但我的觀點是,這些法官沒一個有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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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權
下面有個案例,抗告發回直到第五次,高院被罵翻才駁回抗告裁決可以交保
評論一切都是罵高院沒種(不管是要押要放,高院都有權自行裁定)
張德正交保】檢方五度抗告 高院終於裁駁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根據先前的四次裁定,高院法官顯然認為張德正應受羈押,才從程序上,不斷對地方法院的交保裁定指指點點。但高院又不敢具體負責,自為裁定,只能畏畏縮縮躲在背後下指導棋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2/...a3%81%e9%a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