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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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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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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oronNZ
我前公司就是因為如此, 開始請當地人直接在分公司工作, 一來時效好, 當地人對當地人溝通更佳....一個月花7K, 84K美金當地請人沒問題了~~~

我溝通是覺絕對沒問題的,只是一個月要公司花7K在美國請人,還要負擔有的沒的我想公司不會同意的,而且依照美國人的工作習慣,我相信一台機器裝個3個月不是問題,我相信如果請一個美國人要來接我應該是10K美跑不掉,我美其名是在裝機根本就是在修機,還外加還要兼一下製程工程師幫他們編一下recipe

不過明天要跟客戶去看他女兒打高中藍球還蠻興奮的,來美國看NBA , 大聯盟 遜, 看大蘿莉打藍球 Awes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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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2-04, 11:25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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