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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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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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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MSA
Raziel兄您的建議很好,我會適著用你的方式向老闆表達,工作真的是有一好沒有2好阿


老實說在北加一天餐費50 USD 還是有點少, 問問能不能多報點雜費, 這邊生活用品也是要錢的除非可以報, 租車能報就更好至少周末可以出去晃晃, 要求比照美國薪水就不叫出差了,外派辦L1工作簽也是必須由HQ付錢走台灣稅制, 你不會想要薪水被美國扣稅的, 同常外駐都是有額外外派津貼
舊 2015-02-04, 09:54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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