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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judoyang
他看不到啦!
我都提了多少次了...

專業的就跳過了
不妨想想看 林教授為什麼要苦口婆心寫第二、第三段? 是想要改正什麼觀念?

第四段是在暗示什麼 修正雙階理論前行為瑕疵 後階段行政契約效力如何?

第五段 瑕疵之行政契約 有效?無效?

如果這個契約自始無效 那強制買回的條款還有效嗎?

拿民事的觀念來解讀行政契約 是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舊 2015-01-24, 08:14 PM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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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