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CDVD-2014
有那麼誇張
親戚在台中印刷廠,也有四萬多,工作兩三年而已
不過常一天上班12小時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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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萬多 並不是常見的 也不是中部職缺的常態
版上的人在舉例 常常都會犯一個毛病:挑個身邊極端的例子
問題是如果針對社會現象的反映
這時候應該例舉:眾數
我個人的觀感:以薪資來講 在台灣沒有高薪低薪之類 只有低薪&更低薪之分
2 四萬多 一天12小時 : 三萬多 一天8小時
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這跟八小時日班下班後 再去兼差意義相同
算時薪來說 其實沒有特別好
再說以12小時的工作內容來看 有經驗的工作者就知道
前面四小時跟最後四小時 精神跟體力的狀態是完全不一樣的
如果是我 我情願一天只上八小時拿三萬多
身體在四十歲後絕對有差別
或許有人會說趁年輕的時候一拚
不過 那是基於"未知":如果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會活多久 加班會縮減多少壽命
那情形可能非常不一樣
這時候 我想大家都會對於壽命/時薪比 非常斤斤計較
只不過因為無法預知未來
所以大家都以"早死不一定是我"的心態來說服自己
雖然大環境是這樣
不過 何謂"正常的生活"這點 起碼不要自己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