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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oMacgy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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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8
以前女朋友跟我也是跟她朋友創業去擺地攤。

車我出,東西我批我載我打攤,然後她朋友說利潤要分一半!
我說憑什麼妳利潤要拿一半?!心裡肚爛到極點!

當場我就開始把車子的成本拿出來算給她看:
車不用保養嗎?不用油錢嗎?載貨要用車、批貨也要用車。
我開車也要算工錢,妳坐我的車也要算車資...

創業三天後大家分道揚鑣∼!各做各的攤!

然後她就只好自己騎機車批貨、載貨、打攤、收攤、載貨回家、把貨跟打攤工具搬上樓。
(打攤的工具是很重的,一定是要用汽車載的,她每天用機車來回跑了好幾趟)
我們則是貨跟打攤工具都放在後座跟行李廂就好了,很輕鬆,也不用搬來搬去的。

我們每天營業額3000元,純利有1500左右,租便宜的攤子,攤租每天300-800元。
(我堅持絕對不租貴的攤子)
到最後我們還申請到公有攤位,雖然營業額不佳,但是攤租便宜,也不用搬貨打攤。
(攤租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計)

她則是營業額6000元,純利也是1500元,租貴的攤子。攤租每天3000元。
(大致算算,反正她人笨笨不懂得要去計算這些)

因為她賺的利潤都被攤租給吃掉了,等於都是幫批發商賺錢。
所以批發商對她好好,把她捧上天,但是批發商對我們就很不客氣,因為我們的貨動得很慢。
她還傻傻的一直幫批發商賺錢哩!營業額高上天,純利真是笑死人!根本都是白做工。
然後因為貨實在太重了,導致她的機車磨損率很高,常常壞東壞西的。
結果就這樣攤租付了,但是東西無法載過去,然後就跟人家借機車載。

三個月之後她騎機車載貨被車撞,結束營業外加一輩子無法久站。

不過我們現在還是朋友就是了,只是我一個月賺的是她的三倍。
舊 2015-01-23, 10:07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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