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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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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因「那男生的祖父是他的媽媽的舅舅」,舅舅指[媽媽的兄弟],因此他的媽媽的[舅舅],為他的媽媽的[媽媽的兄弟];而「那男生的祖母是他爸爸的[姑姑]」,姑姑指[爸爸的姐妹],因此他的爸爸的[姑姑],為他的爸爸的[爸爸的姐妹]。

最低可能:男方的父母為四親等表兄妹,最高可能:男方的父母為二親等親兄妹。


因此,祖父母輩兄妹近親結婚,父母輩也兄妹近親結婚,故有此疑。如果兩代兄妹都近親結婚,撇開法律,在優生學上一點都不優。縱然講法,其違法效果可能沒多少人在意,否則就應民意不會一改再改,而「婚姻關係自始無效」,並非得撤銷,不過子女和生父及生母之間的血親關係仍在,無法無效或撤銷。

有一種遺傳學叫洗基因,像是有錢人代代都娶明星,於是下一代不是帥哥就是美女;反觀窮人沒得選,胖子與胖子生下胖子、矮子與矮子生下矮子,出發點落後許多。不過還是有例外,台中顏家雖然三代美女,但是孫女長得太像爺爺,沒辦法,男方的基因太過強硬,抵擋不了(這樣說不會變消波堤吧!)。
 
舊 2015-01-20, 02:27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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