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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cu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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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38
那是過猶不及的兩個極端現象....
台灣還沒有論"過"的情形...
先把不及的亂象清一清吧.....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劉顎˙老殘遊記


原文: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翻譯:

貪贓枉法的官吏令人憎恨,這是大家都知曉的。但清廉正直的官吏更為可惡,多數的人卻都不知道。貪贓枉法的官吏知道自己的作為會引人詬病,所以不敢太明目張膽的作壞事;然而清廉正直的官吏卻認為只要不貪污索賄,什麼事都能做,因而變得任性而為,固執己見。這種作為的結果小則草菅人命,大則敗壞國政。



小則賤價租售土地,大則賣國。
 
舊 2015-01-20, 07:30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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