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mwc
算了吧,別以為台北市政府站得住腳,公布了台北市政府也要死很慘
臺北市政府說絕對不公布,因為廠商是機密,如果站得住腳早就爆出來了,傷人100自傷90
美河市不也一樣,柯p說錢拿來,不然就死命查,這論點更奇怪,如果有弊為何不查只收錢,所以付錢有弊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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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死很慘關人民什麼事,誰管誰慘誰不慘
站在我市民角度就是要把這些長期以來黑暗的是攤在陽光下
管你哪個政黨跟是誰,就算是柯人馬的問題也要攤出來
另外你說的美河市處置方式又是斷章取義的說法了
所謂錢拿來是指把前任郝市長統計後政府損失的76億還來
有還的話就照一般件處理,不肯還的話就優先調查
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一個用不法手段占了政府至少76億的廠商,在全民關注下還不肯償還
代表廠商某程度誠信與道德有問題,把其所得標的案件列為優先件,有不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