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南京條約 馬關條約 辛丑合約也很透明阿

為什麼當時台北市長要簽所謂的不平等條約?

http://udn.com/news/story/1/649264

柯P說違約 遠雄:下週當面報告
2015-01-17 15:16:30 中央社 台北17日電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大巨蛋案遲未完工,遠雄集團已是違約狀態,且合約沒有處罰方式。遠雄企業團表示,開工前狀況多,下週向市長簡報會讓市長了解大巨蛋始末。

柯文哲今天接受訪問時表示,大巨蛋本應在去年6月就應完工,後來又延半年,理論上去年12月就應該要完工。事實上,「目前整個遠雄已經是在違約狀態」,沒有在預定時間內完成,但合約翻來覆去竟找不到處罰方式,「哪有這種合約?

...

不知大家對前市府認定延宕的理由為不可抗拒能認同嗎?

個人認為柯P凡事衝太快,延宕有延宕的理由,是否合理可以提出來討論,媒體不用功這種事在平衡報導時,不先去查證一下遠雄延宕的理由為何?




官員談大巨蛋「柯沒聽完就罵人」

挖到古蹟延宕郝市府認是不可抗力因素

展延工期獲批准

相關官員說,此案是BOT案,北市府出地但沒出錢,遠雄出錢蓋,將來自己養蛋,北市府給50年開發權利。依合約,小缺失應限期改善與罰錢,先前北市府也曾因污染、噪音等問題開罰遠雄260多萬元;違約則有八態樣,其中一項是工程進度嚴重落後,處置方法包括聯貸銀行接管或找別人繼續蓋等。合約經過跨局處參與,非沒有罰則,且遠雄目前工程延宕經認定都屬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官員舉例,依合約,大巨蛋應於去年6月30完工,遠雄首次申請展延工期,是因連續壁施工期間挖到古蹟結構等,經市府評定屬不可抗力因素,給予展延工期181天。北市體育局副局長丁若亭則說,重大違約可解約,但何謂重大,合約未明定,將由雙方協調仲裁解決。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50118/36334983/
 
舊 2015-01-18, 03:49 PM #1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