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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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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引用:
作者Axel_K
烈酒捐,不是好方法,有錢人可不在乎那點烈酒捐。
應該還是直接對酒駕高罰金,酒駕肇事重罰,
包括終身吊銷駕照等等,強制社會勞動體罰,不能以罰金代勞等等....。

現在好像九萬還十萬
我是覺得也沒什麼差
因為上次我有客戶要報廢車輛
我幫他查一下看有沒有罰單
乖乖不得了
居然要四頁才能瀏覽完畢
總計欠國庫十六萬元(其中有一條酒駕)
他根本沒繳還不是大搖大擺在路上行走騎車?

所以我覺得酒貴一點也好
使用者付費
再從裡面撥出錢來補助警察加給或做些防治等有的沒的
因為罰款你不一定能拿到錢
但直接在酒上面動手腳你可是連跑都跑不掉
對不喝酒的人就沒差
想喝的就去擔那個責任交保險
我覺得還挺公平的
 
舊 2015-01-18, 02:25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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