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228 你跳進來說存摺圖"並非一般民眾可取得的公開資訊,這裡說的是國稅局的成
案理由
你現在怎麼從國稅局的"成案理由"轉進到能否"查稅"呢?
國稅局的成案理由國稅局自己都公布了,不是主動查緝,而是有檢舉人
沒人說國稅局不能查稅,只是國稅局公布的成案理由啟人疑竇
第二,"不能僅依據網路報章雜誌、政府公報、廣播電視或其他一般民眾皆可取得之各項公
開資訊"這些才是國稅局的原話
這些可不光是"網路所指的就是無所本, 任何人都可以在網路任何論壇留言"
政府公報這種超有本的東西一樣不能作為成案理由的
更何況存摺圖能證明的金流是由陳醫師流向他人帳戶(在此推定為柯P父母),這怎麼
作為柯P父母逃漏贈與稅的證據?你說的其他人、時、地、物可都是不折不扣的"廣
播電視"傳播之資訊
第三,不知道是誰很執著於誤導"什麼是公開資訊",然後一路轉進,都把國稅局的新聞稿跟我國法律貼出來了還在執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