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還是繼續鬼扯
這張存摺圖片只能證明陳醫師有轉帳給其他帳號,要說牽涉到贈與,那也是要查陳醫師是否贈與他人
哪來"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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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沒搞懂啊? 現在調查贈與是因為柯P他爸借給柯P 1000萬, 超過220萬贈與稅門檻所以要查逃漏稅, 不是調查陳醫師贈與, 而且13萬贈與是不用繳稅的, 不會被查.
陳醫師自己說13萬是
借貸1000萬的利息, 藉此辯駁蔡正元說柯P爸或柯P沒繳"贈與稅"涉及逃漏稅. 至於國稅局要看的事證請自己移駕去看前面的完整報導, 重點我幫你擷取了
引用:
稅務人員說,柯爸應提供給付資金的日期、原因等資料,釐清是借貸或贈與,若是借貸,須提供借款合約、歷年收取利息及有無返還資金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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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存摺資料是否屬於公開資訊是屬於由陳醫師決定的,她也確實張此圖片公布於公眾媒體,亦無禁止傳播
私人資訊為何不能經當事人主動公布變成公開資訊
拿不出憑據只靠自己自說自話,還可以無視無我國的法律規定,這就是好大的官/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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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所指的就是無所本, 任何人都可以在網路任何論壇留言: 柯P跟他爸借了1000萬, 連D 跟他爸借了1億. 然後呢? 這樣國稅局要受理嗎? 當然不會
今天是當事人柯P自己說有借, 陳醫師從FB或接受採訪也證實這是她的存摺, 的確是實際的事情有所本. 不是無所本的網路"公開訊息"
我想你一直這麼執著, 應該是因為"公開訊息"這四個字吧? 你認定FB上貼文是公開資訊, 就跟宋狀師在大堂上公開假設一樣, 因為不知真假所以不能以此定罪對吧?
倘若
當事人自己屢次公開證實存摺為真, 這就是成立偵查的理由.
如果一開始她否認說存摺不是真的, 或者她被盜帳號, 柯P也可以說之前借款說幣值是韓幣等等, 這樣就沒有所謂有所本的公開訊息, 就無法成立調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