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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lky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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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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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REFALCON
所以50年後地上物的巨蛋, 商場, 旅館遠雄自己帶回家嗎?
算一算使用50年的成本..., 0.67億*50+288億=321.5億
嗯..., 一塊248億的地, 用321.5億租50年, 如果你覺得這樣超爽的...
那我家(如果)價值2000萬, 用3000萬租你50年就好, 50年以後還給我, 你應該也超爽的吧?
房貸的利息6%我自己虧沒關係...


不對,依照遠雄的合作模式
你租給我50年,你只能收到總共400萬,等於土地價值20%的租金
至於那些地上建物,或許剛蓋好值1000萬,但用了50年之後,你要你就拿去吧
舊 2015-01-15, 01:57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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