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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曹簽小聯盟約, 中職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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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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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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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y15820
1樓貼的新聞不就有寫MLB的標準了嗎?美國職棒大聯盟規章第21條,「任何球員只要有意圖、同意要打假球,或沒有向MLB通報被人要求放水的訊息,都是可以構成被宣判終身禁賽的理由。」
為何又可以簽小曹,我的看法也跟Godzilla2014一樣,就是他在MLB是小咖中的小咖,甚至可能不是咖,因此MLB甚至美國輿論都沒有放大去看他在中職的行為。
哪這叫什麼標準???
2015-01-15, 01: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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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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