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3
然後再補一下這篇...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9851.A.7E9.html
整理一下,簡單說 地下道當初本來就不是給巨蛋疏散逃命用的, 本來這條通道就是像地下街一樣給人逛街和通行,既然如此, 當然會有商店,就沒什麼好奇怪 所以80米變成縮減是有歷史根據。 我認為,如果這篇文章和護樹的人都沒錯,那唯一結果就是---- 巨蛋是後來才規劃,逛街的通道拿去疏散巨蛋逃生人潮,當然會有問題, 這是郝龍斌任內的決定, 因此解決方式就是不可以再用地下道做疏散, 或者至少不能用現行的設計寬度,必須再加寬,或者取消店鋪, 才足夠給巨蛋用,但是取消店鋪會減少租金收入, 所以前市府對現有通道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護樹的人才這麼火, 說商店不是弊案的理由我認同,但我認為評估寬度至少12米就夠, 肯定有問題,因為按此篇自己邏輯,這通道本來就不是逃生用, 豈有原有設計即夠用之理?何況此篇自己都說,捷運就有10m, 一個捷運站人數再怎樣也很難跟數萬的大巨蛋比, 所以12米絕對不夠。
舊 2015-01-15, 11:31 A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REFALC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