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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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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_akemi
案子在業務身上。 出狀況時通常業主都是直接找業務。 同樣的東西業務去兜售成交率較高。 認為技術跨業務很容易的一定是罕見的天才。 現實情形是扣掉成本"仲介"要拿走五成利潤。儘管我個人認為苦工都是後勤技術人員在做...

我覺得言過其實了,我前面說了,早年很多科技業的大老闆,自己做好的東西自己賣,根本沒什麼業務,因為創業者都是自己大學同科系的同學。連賣東西都不會,我不信,不然一堆人去賣雞排是怎回事?會賣雞排不會賣程式嗎?

不管仲介拿幾成,我可以說一件事實,科技業中,工程師的分紅和薪資絕對比業務高得多,所以我認為,技術人員不要輕易賤賣自己的能力。
舊 2015-01-15, 12:03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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