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出來了,我只寫下其中最重要的幾點:
引用:
一、年滿二十歲者
二、現無婚姻關係或曾有婚姻關係而無子女者
三、無子女者
四、二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之診斷書(認定當事人感到與出生登記時性別不相符,而傾向認同其他性別,其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不同已長達三年,生活承受壓力)
五、切結欲以變性後之性別生活至生命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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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與大眾最相關的就是第四點和第五點了
第四點是變性手術必要之程序,即使以後可以免術換證,這個步驟還是跑不掉
這兩張診斷書其實並不好拿,精神科醫師還有心理師沒那麼好騙
第五點大概可以說明你只能變一次而已了,沒有那種變來變去的說法
所以那種改變性別去偷窺的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雖然本來就不可能發生)
不過這還只是草案而已,並不是最後的結果,所以還要再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