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mh01304
耶? 日本什麼時候賠過南京大屠殺了? 我怎麼不知道?
放心! 只要有資料說日本人賠償南京大屠殺所有遇難者家屬
結果求償案件和宣稱遇難人數整整差了兩位數
我保證連著一塊罵 , 絕不雙重標準選擇性無視
有嗎? 貼來看看?
另外別含糊不清的什麼"當年的非自然死亡人數"
你的數字既然比那某位姓金的還精確
一定有具公信力的資料佐證吧?
貼出來看看
別跟那姓金的一樣用什麼"代表實際的受害者更多"這種誰都能屁的東西來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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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李喬為寫《埋冤 1947 》,特別下一番功夫研究傷亡人數,其推測方法是從1947年到1952年的每年人口出生率,死亡率的比較,進而推算1947年的應有人數,再從實際死亡人數減去應有死亡人數,即是二二八的死亡人數,這應該是比較客觀的計算方式。
1947 年的總人口數乘上推估死亡率是95,046人,但當時實際死亡人數是114,192人,二者相差19146人,加上誤差人數為正負500人,則此次傷亡人數應在18,446~19,646人之間(不包括失蹤人口)。這是一個相當客觀的數字。這死亡人數相當於當時所有台灣人中,每300人中有一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