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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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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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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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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人力霸王
看吧!照理A要拿比較多,A有能力接案子,手上有案子要給誰做都可以

B沒能力獨立接案子,所以要有A的接案B才能有案子做。今天如果B不爽A拿太多

A有權也有可能給C做,問題是B沒辨法自己接到案子來做。所以我認為A拿6成

B拿4成 或者7:3

這是很典型台商老闆的想法吧 U_U
只要能拿到案子就好、價格一壓再壓削價流血在所不惜!
自己不能做外包給人做
大包轉中包、中包轉小包、價格一壓再壓
你不爽做別人搶著做
最後倒楣的是業主∼買到一個只能撐過驗收的系統
或者付完頭款後陷入泥沼戰
反正國內成立公司行號很容易
這個牌玩爛了∼換個人頭東山再起就好
我是沒那麼缺啦!所以要是這樣∼我就不打算玩囉 XDD
舊 2015-01-14, 01:0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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