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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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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引用:
作者crabster
贈與稅可以玩實際價格,市價跟公告地價的遊戲,
付出的稅額差距可是很有意思喔.
而且依據委員自己的解釋房屋"過戶"後還有以基金會名義共同利用,
就有疑似假買賣嫌疑.


蔡正元跟助理又不是親屬
怎可能用贈與方式
別說笑了

菜正元說是先賣後租
用買賣方式
都已經過戶
稅金也都繳交才能過戶
就算假買賣,該繳的稅金一文也沒少
這樣對"國稅局"來說還有問題?
國稅局是要去查蝦咪勒
還是周玉蔻能去向國稅局檢舉?

不管是真買賣、假買賣
就算菜正原以買賣之名
實際上是送給助理
過戶稅金也繳清
也就跟國稅局不相干了
     
      
舊 2015-01-14, 06:59 AM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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