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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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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海豹
這案例是電通到"門框旁",不知情,無犯意的人都會誤觸
自然構成"過失致人於死之罪"
但麥克大舉的例是在圍牆上
鐵網通常不是隱藏式的,也不是伸手可及的地方
如果你那麼努力爬上去被電死
法官不可能判屋主"過失致人於死吧..."

印象中.....有看過台灣的判過有罪的....

你可以裝置防盜設施嚇阻人入侵....但你不能裝明顯會讓人致死的防盜設施....
舊 2015-01-14, 12:29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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